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,党委第三巡察组于11月21日至12月29日对财务处党支部、国资处招采中心党支部、保卫处党支部开展专项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信访受理对象
财务处党支部、国资处招采中心党支部、保卫处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以及其他校管干部。
二、受理内容
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办公室,设置电子邮箱、征求意见箱,接受群众来信来访。
1.信访接待办公室:校部233;
2.电子邮箱:dsxcz@ustl.edu.cn;
3.征求意见箱:校部437门口。
信访接待办公室接待来访时间为:(工作日)8:00—17:00。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22日17:00。
党委第三巡察组
2023年11月21日